2019/3/7 19:08:57 来源:互联网 编辑:匿名
人大代表丁列明建议修改《婚姻法》第六条,将结婚年龄“男不得早于22周岁,女不得早于20周岁”改为“男不得早于20周岁,女不得早于18周岁”,同时删除“晚婚晚育应予鼓励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