汹涌湍急的洪水
争相跳出水面的鱼群
近期这一“奇观”
在长沙县市民的朋友圈疯传
6月24日
长沙县公安局接到大量网友举报称
一男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视频
声称因近期强降水
长沙县北山镇街上发洪水、有鱼捉
该视频一经发布
迅速引起本地网民关注
随后该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
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
▲图为长沙县北山镇集镇实景
经联合网信部门调查
民警发现视频内容属不实信息
掌握到相关线索后
民警立即与视频发布人
何某权(男,68岁)取得联系
民警询问后得知
何某权为了博取眼球、吸引流量
在北山镇街边摄了一张照片后
使用PS剪影的方式将照片
改成发洪水的影像
后将图片发布至个人网络账号
目前
相关视频已责令删除
何某权因涉嫌传播网络谣言信息
被长沙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
警方提醒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请广大网友引以为戒,不要利用群众对汛情的关心,发布不实、不当言论博取流量。
蓄意歪曲事实、编造传播谣言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,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。
请广大网民不造谣、不传谣、不信谣,自觉遵守和维护网络安全法律法规,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。
普法课堂
造谣、传谣应负的相关法律责任如下:公民的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受到侵害的,有权要求停止侵害,恢复名誉,消除影响,赔礼道歉,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;法人的名称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受到侵害的,适用前款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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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责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: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原标题: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男子合成洪水视频造谣被拘留
值班主任:田艳敏